乐山市总工会2011年工作要点
乐工发[2011]1号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全市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省委九届八次全会和市委五届十二次全会精神,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中心和省总工会工作部署,充分发挥工会职能,创品牌,建机制,树亮点,强队伍,服务科学发展,服务职工群众,扎实推进“两个普遍”,为乐山更快更好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在服务科学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深入开展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围绕市委、市政府发展定位,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新要求,在助推“三大”联动、“六个跨越”中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以创建“工人先锋号”为载体,扎实开展十万职工经济技术创新、十万职工技能比赛和十万职工合理化建议等“三个十万”职工活动,重点在交通建设大会战中深入实施“奋战蜀道天堑、建功西部枢纽”等劳动技能竞赛。深化党工共建创先争优活动,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为把乐山建设成为国际一流文旅目的地、西部综合交通次级枢纽、四川经济发展高地、成都平原城市群南部中心城市建功立业。力争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参与面达到90%,职工参与达到30万人次。
着力提高职工素质。切实发挥工会“大学校”作用,着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广大职工带头践行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努力发展富有时代特点、符合职工需求的企业文化、职工文化,抓住“工会宣传月”等契机,组织开展健康向上的全市性职工文化体育活动1—2次,为推进科学发展凝心聚力,鼓劲加油。不断深化“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技能型职工”活动,努力培养和造就一支具有现代理念和现代化知识的职工队伍。培育壮大职工文化活动阵地,进一步加强职工书屋建设。
大力弘扬劳模精神。认真做好2011年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奖状)、工人先锋号的评选推荐宣传等工作,培养选树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影响带动作用大的劳动模范,用劳动模范的先进思想和高尚情操影响激励和带动广大职工。进一步营造工人伟大、劳动光荣的良好氛围,在广大职工中兴起学习劳模、争当劳模的时代新风,引导职工以劳动模范为榜样,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进一步推动完善和落实劳模政策,深入开展困难劳模帮扶行动,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社会氛围。
二、在推进“两个普遍”中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大力推进企业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深化建会行动,在“广普查、深组建、全覆盖”集中行动基础上,加强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把所有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职工吸纳进工会,提高职工入会率,2011年底全市法人单位工会组建率达到85%以上,职工入会率95%以上。把握建会重点,推进“双措并举、二次覆盖”,以非公有制企业特别是外资企业、港澳台资企业、现代服务业企业以及中小企业为重点领域,以农民工、劳务派遣工为主要对象,进一步加大建会力度。突破建会传统领域束缚,扩大工会组织覆盖面。切实加强国有改制企业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建会质量,健全完善基层工会委员会组织体制机制,严格民主选举程序,确保选举工作体现广大会员意愿。加强对企业工会组织建设和企业工会工作的指导,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
全面推进企业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加大要约力度,积极开展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的“要约行动”,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搭建协商对话平台。提升协商能力,举办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培训班、经验交流会等,组织职工协商代表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和现场观摩,加强工资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指导员作用,切实服务、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和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强化督促检查,重点对工资集体合同订立、工资发放以及工资集体协商过程等涉及职工合法权益的情况进行检查,规范企业工资支付行为,推动建立完善职工工资共决机制、正常调整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2011年底,全市各类企业工资集体协商覆盖率达到85%以上。
三、在参与社会建设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主动依法科学维权。积极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政策的制定,源头维护职工合法权益。配合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劳动保障、劳动安全、职业病预防等执法检查,重点对劳动合同书面订立、劳务派遣、合同解除、社会保障等直接涉及职工权益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创新维权工作机制和手段,扎实推进劳动纠纷庭前调解、司法监督、劳模终身无障碍法律援助服务和城际间维权等重点工作。
广泛参与基层民主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健全完善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积极推进厂务公开,保障和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积极探索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有效形式,扩大厂务公开覆盖面,推动建立区域性、行业性职代会。不断完善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到2011年底,全市已建会非公企业厂务公开和职代会建制率达到70%。
深化惠民行动。加强惠民帮扶中心建设,改进帮扶服务,增强惠民帮扶中心活力和吸引力。开展便民利民帮扶活动,扩大帮扶服务面。创新帮扶方式,区分对象开展主题帮扶活动,扩大帮扶触及面。加大对惠民帮扶网络建设和惠民帮扶工作业务指导力度,实现困难帮扶工作可持续发展。深入开展工会专项就业促进活动,切实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和困难职工家庭大学毕业生实现就业再就业。深入开展“金秋助学”、“送温暖”、“关爱劳模”、“医疗互助”、“千万农民工援助行动”等民生工程,做大做强工会帮扶品牌。
积极做好工会维稳工作。深入基层,深入职工,配合党委政府做好职工群众工作,加强改制企业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帮助困难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引导职工通过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自觉维护职工队伍的团结和社会的稳定。及时解决劳动关系中的突出矛盾,深入排查影响职工队伍稳定的因素,畅通信息渠道,努力把社会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深化“彝区帮扶”,办好“群众期盼、工会所能”之事,推动彝区加快发展,促进彝区社会稳定。
四、在创先争优中加强自身建设
加强思想建设。巩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成果武装头脑,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与坚定,增强维护职工队伍和工会组织团结统一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开展“五好四强”基层党组织创建活动和“五带五争”党员示范行动为抓手,引导全市工会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在增强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推进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上当先锋、作表率。
加强组织建设。坚持党建带动工建、工建服务党建,积极探索党工共建的新模式、新途径。巩固和发展县级工会标准化建设和社会化评估成果,切实加强和改进县级工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企业工会工作条例》,推进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坚持以“会员评家”为重点,不断深化职工之家建设。加大工会干部培训力度,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高培训质量,提升工会干部服务大局、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作风建设。注重调查研究,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职工,真情关心职工疾苦,真诚倾听职工呼声,真实反映职工意愿,坚持不懈地为职工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切实加强工会机关效能建设,注重工作实效性,推进工会工作逐步实现数据化、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认真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使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服务水平明显改进。
加强基础工作。继续深化工会经费收缴“一改三策”工作,全面完成工会经费收缴目标任务。实施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大审查审计监督力度。健全完善工会信息、统计和信访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乐山市总工会
2011年1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