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0年四川省总工会
女职工关爱行动项目的通知
乐工女〔2020〕1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关于申报2020年四川省总工会女职工关爱行动项目的通知》(川工办字〔2020〕10号)。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项目对象
女职工关爱行动的对象主要为:在生活中遇到突发性、临时性、特殊性困难的我省女职工和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坚守一线的女职工(包括女先进、女劳模等),特别是坚守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的女医务人员等。
二、申报标准
各级工会按实际需求进行申报,全市总申报金额不超过3万元。慰问标准为每人不超过2000元,原则上同一慰问对象每年只能享受一次四川省总工会女职工关爱行动慰问。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申报。根据实际需求,结合上一年度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自愿申报。
(二)项目审核。市总工会结合申报单位项目实施能力、配套资金力度、上一年度项目开展情况、绩效自评情况、省总批复资金情况等综合评定,确定资金分配方案。
(三)项目实施。下发项目实施通知,申报单位按照要求上报《四川省总工会女职工关爱行动实名制汇总表》。
四、工作要求
申报单位请于3月2日前将《2020年四川省总工会女职工关爱行动项目申报表》盖章扫描件报市总工会经保女工部,逾期未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毛 娴
联系电话:2133419
电子邮箱:lsszghbzb@126.com
附件:2020年四川省总工会女职工关爱行动项目申报表
乐山市总工会
2020年2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