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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总工会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13年05月17日  浏览次数:1951

乐山市总工会加强纪检监察工作

 

今年以来,市总工会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全国“两会”精神,深入宣传贯彻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工会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健全完善廉政建设各项制度,为推进工会工作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一是深入源头治本。认真落实市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解意见》中由市总工会牵头和配合抓好的工作,将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位领导成员和有关部室,有效保证了各项任务的完成。坚持“分层设计、分类实施、突出重点、点面结合、整体推进”的思路,认真总结2008-2012年市总工会惩防体系建设经验,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制定上报《乐山市总工会纪检组关于2013年度特定工作目标报告》和《乐山市总工会2013-2017年惩防体系建设工作思路》。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制定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实施方案》和考核标准,加强与厂务公开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和协调配合,推进厂务公开工作责任制、责任考核制建立。

二是深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市总工会网络舆情监督员作用,组织刊发系列评论,深入阐释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二次全会精神,大力宣传廉政工作会议关于反腐倡廉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严格坚持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和工会干部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及时组织学习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和规定,组织收看警示教育片。将“为民、务实、清廉”主题融入工会工作各个方面,深化作风教育整顿活动,着力解决党员干部中存在的“庸、懒、散”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大力弘扬求真务实、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

三是强化目标督查。从完善管理,防止漏洞出发,健全完善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强化工会机关内部食物运行监督,修订和完善了工会会议审批制度、接待管理制度、车辆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物质采购制度,实行管理阳光操作,透明公开。积极主动参与,把纪检工作融入到工会业务工作中,参与预决算审查,参与重大事项审查,强化对工会救助资金、帮扶资金、劳模慰问金等专项资金的监督工作。今年5月,市总纪检组会同办公室、财务部、经审办,就全市工会系统对芦山“4.20”地震捐赠的资金物资进行全面清查,对物资接受、管理、转运、发放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廉洁救灾,阳光重建。

四是加强作风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市委《实施意见》。认真开展“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把改进党风政风作风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关于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重要批示精神,严格控制行政经费支出,严禁用公款搞走访、送礼、宴请、旅游等活动。落实公务接待制度,工作日中餐禁酒和下乡按标准用餐,禁止用公款大吃、挥霍和浪费。禁止公车私用,加强公车管理力度,实行统一标识、统一保险、统一入库停放和定点维修、定点供油,推行实施加油IC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