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工组〔2020〕28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制度在凝聚人心、树立信心、群策群力、攻坚克难方面的积极作用,引导职工代表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献计献策,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市总工会决定开展2020年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案推荐范围
此次优秀职工代表提案的征集范围为2019年1月至2020年8月期间各类企事业单位职代会征集、立案并实施的职工代表提案。
二、提案推荐条件
(一)提案选题好。提案紧紧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重要、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疫情防控期间职工关心关注的促进复工复产、维护职工权益、协调劳动关系等意愿诉求,具有较强的群众性、代表性。
(二)提案建议好。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真实准确,提案中提出的有关措施和建议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便于组织和实施。
(三)提案落实好。提案办理落实工作扎实到位,提案人、附议人或职工代表团(组)对办理落实结果的评价均为满意;提案办理落实后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对推动本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特别是引导职工与企事业单位共克时艰、助力复工复产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提案规范化。按照《四川省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工作暂行办法》推进提案工作规范化开展。提案须一事一案,职代会届次、案名、时间、提案人、附议人、案由分析和措施建议等要素完备。
三、评选奖励
市总工会对推荐的优秀职工代表提案进行评选,评出一、二、三等奖,颁发获奖证书,并通报表扬,同时择优向省总推荐参加“聚合力、促发展”全国优秀职工代表提案活动。对积极组织活动的单位,市总工会将评选出优秀组织奖一并通报表扬。
四、工作要求
(一)各地各单位根据提案征集推荐范围和条件,向市总工会择优推荐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推荐不少于3件,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组织推荐工作,原则上至少推荐1件。
(二)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20年9月8日前将《乐山市优秀职工代表提案推荐表》(见附件1)和提案原始资料复印件(包括提案征集表复印件、提案办理落实情况表复印件或者企事业单位行政及其有关承办部门办理落实提案的其他支撑性、依据性、成果性材料等),以纸质件和电子文档(扫描件)方式报送至市总工会组宣部,纸质件一式一份。
联系人:吴鹏辉 联系电话:2133418
乐山市总工会组宣部
2020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