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20年07月01日 浏览次数:10649
乐工办发〔2020〕23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市直机关工会,市住建工会,市交通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现将《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工办发〔2020〕3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同时,结合工作实际,市总工会将对下一级工会的本级预(决)算和预算调整方案实行备案管理。
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点击打开:川工办发[2020]30号 关于印发《四川省〈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