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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复工复产劳动竞赛“乐山市工人先锋号”评选活动的通知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20年08月13日  浏览次数:9871

乐工202025

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深入贯彻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发展的决策部署,团结动员广大职工胸怀大局、众志成城,团结一心、共克时艰,奋力夺取疫情防控和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双胜利,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在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狙击战中开展弘扬劳模工匠精神争创“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通知》(川工办字〔2020〕9号)、《乐山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劳动竞赛争创“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通知》(乐工经〔2020〕5号)精神,以及《四川省总工会关于传达〈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五一劳动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的通知》《乐山市五一劳动奖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之有关规定,市总工会决定评选一批“乐山市工人先锋号”,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当前,我市正处于常态化抓好疫情防控和加快经济社会全面恢复发展关键时期,扎实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奋力完成全年经济社会发展是全市上下重要任务。在疫情防控重点领域和复工复产主战场开展争创工人先锋号活动,旨在团结动员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以此为载体,充分动员组织所属车间、工段、班组、科室在疫情防控和复产复工中争创一流,以先进模范为榜样、以打赢疫情防控阻战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为目标,立足岗位积极有序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达产工作。促进承担重点防疫工作单位,紧盯时间节点,以时不我待的紧迫感和责无旁贷的使命感,高质量、高效率完成工作任务。推进生产相关应急药品、医疗器械、防护用品的企业,全力以赴抓好生产,通过科学排班、增加生产线等方式,想方设法保障产品供应,解决疫情防控一线人员后顾之忧。激励医疗卫生战线单位发扬不惧艰险、连续作战优良作风,在医疗救护、科研攻关、基础预防等任务面前积极发挥关键作用,筑好疫情防控的“铜墙铁壁”。激励交通、通信、物流、服务保障等单位迎难而上、迅速行动,确保供水、供电、供气和交通运转有序,全力保障社会生活正常运行。

    二、命名名额

    本次创建命名乐山市工人先锋号20个。

    三、推荐范围

    在我市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和复工复产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所属车间、工段、班组、科室等)。

    四、推荐条件

    乐山市工人先锋号先进集体必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推进工作中贡献率高、在职工群众中影响力大、在社会评价中满意度高,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践行新发展理念和高质量发展要求,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推进区域经济发展,深化经济合作和投资促进,加快开放大通道建设,坚持以改革促开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中,冲在一线、无私奉献,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深入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坚决打脱贫攻坚战,办好人民满意教育,促进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扎实推进稳民生保就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加快建设世界重要旅游目的地,大力促进文旅融合发展,抓好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围绕旅游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加快建设全省区域中心城市,擦亮城市名片,提升创新能力和效率,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做大做强县域经济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着力构建4+1”现代产业体系,推进“一总部三基地”建设,实施千亿产业集群培育计划,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促进现代农业“一区六带”建设,农业“8+3”优势特色产业布局,推动城镇化发展,促进脱贫攻坚助农增收和城乡融合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推荐方式

    乐山市工人先锋号评选推荐工作采取自下而上的推荐方式进行,各县(市、区)总工会至少推荐1个且不超过2个集体参加评选;建会关系在市总工会本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均可推荐1至2个集体参加评选。

    所在企业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均不予推荐:发展改革部门查出能耗超标且未落实完成整改、列入失信名单的不予推荐;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查出违反企业用工规定、劳动关系不和谐、无故拖欠职工工资、未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不予推荐;生态环境部门查出环保罚款数额较大、未落实完成环保整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不予推荐;应急管理部门查出发生死亡1人及以上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严重职业危害的不予推荐;税务部门查出存在偷税税等违法行为,以及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D级的不予推荐;市场监管部门查出存在无照经营、被吊销营业执照、不正当竞争、涉嫌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不予推荐。最终评选出的工人先锋号所在企业为非公有制企业的需占40%以上。

    六、推荐程序

    (一)预报阶段(8月10日-8月25日)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建会关系在市总工会本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根据《乐山市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复工复产劳动竞赛,争创“工人先锋号”活动的通知》(乐工经〔2020〕5号)活动开展情况,依据《乐山市市五一劳动奖评选工作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推荐集体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等程序,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推荐对象所在基层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初审汇总表》电子版、公示现场照片、基础荣誉资料电子版报市总工会经保女工部。

    (二)初审阶段(8月26-9月10日)市总工会经保女工部对各单位上报的乐山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进行资格初审并汇总,提交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和主席办公会审议确定20个候选集体和5个备选集体。

    (三)正式推荐上报阶段(9月11日-9月18日)对确定的候选集体和备选集体,应在其所在县(市、区)、企业(系统)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县(市、区)总工会,建会关系在市总工会本级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会严格履行推荐评选审批程序,务必按时将已审定推荐对象所涉及的《推荐审批表》和《征求意见表》纸质件及电子版,县(市、区)、企业(系统)公示材料原件报送市总经保女工部。

    (四)创建命名阶段(9月18日-9月21日)市总工会对确定的候选集体和备选集体,在市总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如候选集体公示无异议,将以市总工会名义印发命名文件,颁发奖牌;如候选集体公示有异议,经核实不符合创建推荐条件被取消候选资格的,则向市总主席办公会报告后,在备选集体中顺次替补。

    七、创建推荐要求

    (一)坚持面向基层一线。推荐评选工作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到事实充分准确,评选客观公正,标准严格统一,真正把长期在平凡岗位上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成绩卓著、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推荐评选出来。注重推荐在重大工程、重大项目、促进复工复产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事业单位和车间、工段、班组 (科室)不作为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

    (二)严格履行推荐程序。乐山市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均应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产生。其中,县级以下工会(含县级)实行差额评选程序,即先进行初始提名,再采用差额方式确定推荐对象。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 (或职工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 (组)长和专门委员会 (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三)坚持严明工作纪律。要坚决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规定,严肃评选纪律,杜绝暗箱操作,认真处理群众举报。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各推荐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按时规范准确报送推荐评选相关材料。逾期不报,将取消推荐评选资格。

    八、命名事宜

    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关于传达〈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五一劳动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文件的通知》《乐山市五一劳动奖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之有关规定,对创建命名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等先进集体,授予乐山市工人先锋号”称号,并颁发奖牌。

      人:毛  

    联系电话:2133419

    电子邮箱:3764264@qq.com

 

    附件:1.2020年乐山市工人先锋号初审汇总表

          2.乐山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

          3.乐山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对象有关部门签署意见表

 

 

 

 

                                              乐山市总工会经济保障女工部

                                                  20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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