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关于在年度审计中加强对各级工会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风险监督检查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21年04月27日 浏览次数:15912
乐工审办〔2021〕4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乐山高新区工会经审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经审会,市级系统工会经审会,市属基层工会经审会:
现将四川省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关于在年度审计中加强对各级工会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风险监督检查的通知》(川工审会字〔2021〕1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全市各级工会经审组织严格按照省总经审会要求,结合实际加强对工会财务管理风险监督检查工作。
各县级总工会经审会应及时总结并形成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报告,将工作情况报告、附件表格连同报送同级财政部门的风险排查情况及整改落实情况表于2021年11月22日前报送市总经审办,报告应包括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整改措施成效、建立长效机制等情况,内容数据应全面、客观、真实。
联 系 人:杨 玺
联系电话:2150927
附件:《关于在年度审计中加强对各级工会及直属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风险监督检查的通知》(川工审会字〔2021〕1号)
乐山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4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