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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27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4
二、机构设置…………………………………………………………………11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9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5
第四部分 附件………………………………………………………………………28
附件1……………………………………………………………………………28
附件2……………………………………………………………………………33
第五部分 附表………………………………………………………………………3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6
二、收入决算表…………………………………………………………………36
三、支出决算表…………………………………………………………………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6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6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市委、省总工会的部署,结合乐山实际,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领导全市工会工作;
2.贯彻执行省、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决议和工作目标要求,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的贯彻落实;
3.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按照市委和省总工会的要求,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5.协助各区、市、县、自治县党委和市级系统党组(党委)管理各区、市、县、自治县总工会和市级产业工会、工委、市属企业工会的领导班子;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市工会干部的培训和送培工作;
6.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国劳模、省劳模和市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协助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做好在我市的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省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劳模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职工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按照市委和省总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国际工运的研究和工会国际联系交往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始终把政治性放在首位,保持政治定力、把牢正确方向,加强和改进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干部职工听党话、跟党走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一是理论武装持续强化。聚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线,落实党组集中学、支部讨论学、平时自主学等形式,跟进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系列重要讲话以及全国、全省“两会”等精神,党员干部“四个意识”日益牢固、“四个自信”不断增强、“两个维护”更加坚定。全年,党组开展集中学习16次。二是社会共识不断凝聚。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广泛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主题教育,以“工会蓝”职工志愿服务、“农民读书月”活动、书法公益活动等为载体,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市职工志愿者服务空巢老人、残疾人、困难职工(农民工)等群体4500余人次,开展政策宣传、法律和就业创业咨询15场,投身防汛救灾职工志愿者19613人次。三是党建责任深入推进。坚持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党组召开专题会议2次研究部署全年工作,细化明确党建、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各9项。圆满完成直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换届选举,“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持续加强,机关“小支部”标准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以严格精文减会和检查考核为重点,持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机关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持续巩固向好。党组书记作“七一”专题党课辅导1次,机关新发展党员1名。
2.坚持向中心聚焦、向大局聚力,努力做到市委中心工作到哪里、工会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工会服务大局发展的“贡献率”不断提高。一是积极应对突发疫情。统筹安排疫情防控,广泛慰问一线医务人员、公安、城管、交通、住建等职工5000余人次。聚焦激励创先争优、开展帮扶服务、做好劳动保护、维护合法权益、加强心理健康服务等5个方面,出台工作举措清单15条,助力企业和职工有序复工复产。发出倡议书和致信,动员广大职工做好疫情防控同时,积极协助企业平稳过度,并广泛宣传疫情防控工作中职工先进事迹,在市总工会微信公众号发布职工先进事迹专刊70余期,推动形成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良好社会氛围。市总工会在省总“同心战疫‘六’起来”系列活动中获得优秀组织奖。争取省总工会和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180万元乐山市“8.18”特大洪灾受灾困难职工会员慰问资金,交由市财政统筹安排用于受灾职工群众。二是深化推进劳动竞赛。围绕“文旅发展年”经济工作主题,以重点项目建设、企业技术创新、职工素质提升和劳模示范带动为突破口,以“当好主人翁、建功新时代”为主题,各级工会在重点工程项目、旅游行业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20余场次,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开展竞赛比例达90%以上,参与职工8万余人次。开展企业职工技能等级认定试点,进一步完善以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方式的技能人才多元评价体系,全市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持续深化。积极扩大“安康杯”竞赛活动覆盖面,2020年全市共有165家企业,68000名职工参赛,较去年增加一倍数量,在安全文化知识竞赛中,全市有1家企业被全国安康杯竞赛组委会评为先进单位,两名个人被评为先进个人。三是持续弘扬劳模精神。做好202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四川省第八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评选推荐工作,推荐全国劳模先进候选人3名、全省劳模先进候选人35名。命名韩宇、“芳华”等市级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30个,进一步推动职工技能提升和创新技术转化。评选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和8.18特大洪灾及灾后重建过程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20个,授予“乐山市工人先锋号”。落实专项资金40余万元,开展2020年度全国、省部级劳模和无单位、破产转制企业市级劳模健康体检,发放省部级劳模荣誉津贴和生活补助金、困难帮扶金140余万元,诚实劳动、勤勉工作的社会风气不断浓厚。四是凝聚职工发展合力。深入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活动,联合市直机关党工委、市体育局举办乐山市市直机关第三届职工运动会,开展健步走、工间操、乒乓球、羽毛球、篮球、足球(5人制)、趣味体育、围棋、中国象棋等共9项职工参与度高、接受度广的文体活动,参加人数达3010人次。联合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旅游局举办乐山市第三届职工书画摄影作品展,收到职工投稿作品421件。举办全市“中国梦·劳动美——决胜小康 奋斗有我”职工诵读和演讲比赛,演讲作品《无怨无悔赴美姑 不胜不休为脱贫》获得省职工诵读和演讲比赛铜奖。
3.坚持以职工为中心工作导向,着力加强维权帮扶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工会组织在基层治理中作用有效发挥。一是依法维权有力度。用好市心连心职工维权服务专席和市、县职工法律维权中心,依托党政主渠道协调化解疫情期间劳动争议142件。开展2020年集体协商竞赛、集体协商要约行动和集体协商质效评估工作,全市续签和新签企业、行业(区域)性集体合同和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女职工权益保护等专项集体合同550余份,覆盖企业3500余家、职工近17万人。组织工会法律维权律师和工作者,对386家复工复产企业劳动用工、工资支付等开展劳动法律指导和服务,覆盖职工10.2万余人,职工合法权益进一步保障。11月份,经多次协调,妥善解决了川投峨铁公司关于31名长期临时工生活补助的历史遗留问题,为职工争取生活补助费共计近30万元。举办全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知识在线有奖问答竞赛活动,全市12万多人次职工参与活动。加强源头参与,指导沙湾区制作《职工娘家人维权锦囊36计》系列动漫微课,获得全总、中央网信办“网络正能量微课征集活动”特别参与作品奖。二是困难帮扶有温度。全面完成全国级建档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任务,全市帮扶工作成效接受全总、省总工会第三方评估并获得好评,受助困难职工对工会帮扶工作满意度达到了99.6%;走访排查疫情致困职工并及时纳入工会救助范围,对30户受疫情影响的省级困难职工开展送温暖慰问,新增困难职工全国级档案2户、省级档案12户,全市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接受省总工会第三方评估并获得好评。深化马边高卓营村驻村帮扶工作,做好基础设施建设、移风易俗、贫困助学和走访慰问,今年来,已争取资金实施通组路硬化;开展移风易俗和助学慰问,建成村少年儿童“关爱图书室”1个。做实“四季送”活动,全市筹集送温暖资金走访慰问职工1000余人次;为1.2万人提供就业服务、实施就业技能培训1800余人次。“送清凉”活动期间,全市各级工会筹集防暑降温物资,走访慰问企业185家,慰问职工近5万人,及时把党政和工会组织的真情关怀送达一线职工,帮助他们安全度夏、清凉度夏。三是服务职工有深度。在工会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疫情权威消息、解读相关政策,指导各级工会深入300余家企业,开展防疫知识和劳动法律知识宣传,通过“微心战疫”心理服务,实施职工心理援助255人次,引导职工科学理性应对疫情,减少心理恐慌。配合做好农民工返岗“春风行动”,联合人社、交通等部门安排农民工返岗复工出行230趟次,发放口罩等防疫物资1万余件。推进工会会员普惠服务,着力拓展普法知识有奖问答、刺绣、摄影等服务内容,切实让职工群众得实惠。
4.围绕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积极推进组织体制、工作方式优化和队伍素质提升,工会组织生机活力持续增强。一是工作方式不断转变。推进“互联网+”工会工作,加大省总工会网上工作平台推广宣传力度,全市实名录入会员34万余人,平台注册用户数、认证数、信息发布数等年度任务指标均提前完成,网上网下互融互通的服务职工新格局正逐渐形成。积极落实数字乐山建设要求,推进机关办公OA系统建设,“乐政通”协同办公平台建设运用走在市级部门前列。二是工会组织不断夯实。实施百人以下、25人以上企业及“两新”组织建会专项行动,覆盖单位816家,新领域新阶层新群体职工不断被吸引到党领导的工会组织中,全市已建工会4196个、发展会员83.78万人,工会组建率动态保持在90%以上。出台全市基层工会职工之家阵地建设5年规划,通过政策指导、经费补助等形式,每年支持基层工会建设市级职工之家10个,推动基层工会规范化建设。全市5个职工之家阵地被确定为2020年省级职工之家阵地建设项目。三是队伍建设不断加强。深化“工会组织+社会化工会工作者+志愿者”模式,注重引进法律维权、集体协商等方面人才,为工会干部队伍注入“新鲜血液”,截止目前,各级工会聘用社会化工会工作者102人、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32人。聚焦业务重点和能力弱项开展素能培训,先后举办《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培训、县级集体协商专职指导员业务培训、2020年职工代表培训、宣传报道专题培训等,业务骨干、职工代表、专职指导员等各类群体290余人参训,工会干部做好新时代工会工作本领不断增强。
二、机构设置
乐山市总工会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纳入乐山市总工会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乐山市教科文卫体工会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722.5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3.35万元,增长4.84%。主要变动原因是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增加。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722.5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22.53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72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23万元,占38.65%;项目支出443.30万元,占61.3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2.53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3.35万元,增长4.84%。主要变动原因是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05.83万元,增长39.84%。主要变动原因是省财政工会专项资金增加和机关单位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抚恤金和公积金等有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2.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551.97万元,占76.39%;教育支出(类)0万元;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2.60万元,占16.97%;卫生健康支出11.38万元,占1.58%;住房保障支出36.58万元,占5.0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722.53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09.29万元,完成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442.68万元,完成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8.76万元,完成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0.47万元,完成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5.07万元,完成预算1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决算为34.6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62万元,完成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1.38万元,完成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36.5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9.2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76.23万元,主要包括: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3万元,主要包括:退休人员活动经费。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主要原因是2020年度无“三公”经费财政预算。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和2020年度均无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和2020年度均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与2019年持平。主要原因是2019年度和2020年度均无公务接待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乐山市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万元,比2019年增加3万元,增长300%。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活动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无财政预算的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单位无国有资产公用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国有资产。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市劳模项目、元旦春节送温暖及困难职工帮扶项目和劳动人民文化宫补助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3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财政支出保证了重点项目开支。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预、决算编制合理,支出规范,符合财政相关规定。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市劳模项目”、“元旦春节送温暖及困难职工帮扶”、“文化宫补助”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市劳模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87.19万元,执行数为78.03万元,完成预算的89.49%。主要用于乐山市劳动模范春节慰问、疗休养和体检。通过项目实施,进一步深化劳模管理与服务工作,切实把关心关爱劳模工作落到实处,提升了劳模的荣誉感。发现问题:由于资金拔付时间很紧,存在支付不及时情况。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资金拨付前期准备工作,加快资金支付进度。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市劳模项目 |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总工会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87.19万元 | 执行数: | 78.03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87.19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78.03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设立市级劳模春节慰问金的请示>议定事项的通知》(乐府常定〔2015〕44号)。
| 完成了700多位市劳模春节慰问金发放,组织100多位市劳模进行了体检,90多位市劳模进行了疗休养。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2020年市劳模体检 | 100人以上 | 约110多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2020年市劳模春节慰问 | 750人以上 | 约900多人 | |||
项目完成指标 |
| 2020年市劳模疗休养 | 90人以上 | 约98人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2020年市劳模体检 | 进一步深化劳模管理与服务工作,切实把关心关爱劳模工作落到实处,提升了劳模的荣誉感。 | 进一步深化劳模管理与服务工作,切实把关心关爱劳模工作落到实处,提升了劳模的荣誉感。 | ||
效益指标 | 2020年市劳模春节慰问 | 进一步深化劳模管理与服务工作,切实把关心关爱劳模工作落到实处,提升了劳模的荣誉感。 | 进一步深化劳模管理与服务工作,切实把关心关爱劳模工作落到实处,提升了劳模的荣誉感。 | |||
效益指标 |
| 2020年市劳模疗休养 | 进一步深化劳模管理与服务工作,切实把关心关爱劳模工作落到实处,提升了劳模的荣誉感。 | 进一步深化劳模管理与服务工作,切实把关心关爱劳模工作落到实处,提升了劳模的荣誉感。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5% |
(2)元旦春节送温暖及困难职工帮扶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0万元,执行数为148.60万元,完成预算的99.07%。主要用于各级工会慰问困难职工、市领导在春节期间走访慰问困难职工以及困难职工家庭子女(大学生)等。通过项目实施,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更好地帮助我市广大职工、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工会帮扶职能。发现问题:帮扶工作项目化申报和困难职工档案管理还存在差距。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帮扶工作项目化管理和抓好困难职工档案管理。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元旦春节送温暖及困难职工帮扶 |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总工会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0万元 | 执行数: | 148.6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48.60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市总工会对困难职工帮扶及送温暖工作全面实行项目申报制,接受县(市、区)总工会、高新区管委会工会、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级部门工会、市属基层工会提出的项目申报。各项目申报单位结合自身实际,梳理所属职工及其家庭的帮扶需求,在市总工会设定的帮扶项目类别中研究确定项目,完善项目方案,根据需求分项目申请支持。
| 完成了约1300位困难职工的帮扶。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元旦春节送温暖 | 1000人以上 | 约1400人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元旦春节送温暖 | 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更好地帮助我市广大职工、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工会帮扶职能。 | 积极协助党和政府落实各项民生政策,更好地帮助我市广大职工、困难职工解决生活、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充分发挥工会帮扶职能。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6% |
(3)文化宫补助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为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补助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日常工作运转。通过项目实施,确保了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正常运转,稳定了职工队伍。发现的主要问题:经费仍很紧张。下一步改进措施:做好资金需求测算,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文化宫补助 | |||||
预算单位 | 乐山市总工会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万元 | 执行数: | 1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5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确保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日常工作运转 | 确保市劳动人民文化宫日常工作运转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文化宫补助 | 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 保证工作顺利开展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乐山市总工会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市劳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市劳模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支出中,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等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指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支出中,反映各级人民团体、社会团体、群众团体以及工会、妇联、共青团组织(包括中华青年联合会)用于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反映在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支出中,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方面支出的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指反映在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支出中,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6. 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反映政府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方面支出中,用于医疗保障方面支出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的离休人员、老红军战士人员的医疗经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支出中,行政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资金和其他资金等安排的住房改革支出的,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2.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乐山市总工会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报 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乐山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市委、省总工会的部署,结合乐山实际,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领导全市工会工作;
2.贯彻执行省、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决议和工作目标要求,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的贯彻落实;
3.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按照市委和省总工会的要求,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5.协助各区、市、县、自治县党委和市级系统党组(党委)管理各区、市、县、自治县总工会和市级产业工会、工委、市属企业工会的领导班子;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市工会干部的培训和送培工作;
6.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国劳模、省劳模和市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协助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做好在我市的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省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劳模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职工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按照市委和省总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国际工运的研究和工会国际联系交往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总工会(含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总编制 29个,其中:行政编制17个,参公编制9个,工勤编制3个。2020年底在职人员总数25人,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24人,工勤1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市总工会财政拨款收入722.53万元。
(三)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市总工会相应安排财政支出决算722.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23万元,项目支出443.3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严格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工作。2020年部门预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及年末结余结转都是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认真完成。
(二)结果应用情况。严格遵守市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一是规范账户管理。无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二是严格遵守支出审批制度。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内审和监督制度,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我单位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全面按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会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情况相符。
(二)存在问题
市劳模项目由于资金拔付时间很紧,存在支付不及时情况。元旦春节送温暖资金在帮扶工作项目化申报还有差距。
(三)改进建议
1.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强资金拨付前期准备工作,加快资金支付进度,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每一位劳模手中,把党和政府对劳模的关心关爱政策落到实处。研究出台《乐山市总工会困难职工帮扶救助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全市工会困难职工帮扶工作,更好发挥工会组织帮扶救助困难职工的作用,为全市坚决打赢脱困攻坚战贡献力量。
2.建立职工服务中心。坚持职工需求导向,建设以精准帮扶为重点的职工服务中心,将困难帮扶、职业介绍、法律援助、生活救助等工会维护职能整合为窗口化办公,帮助职工解决在就业、医疗、生活、子女上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为职工提供直接、快捷、方便“一站式”服务,进一步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
3.做实受灾职工排查。深入一线,加强受疫情和洪涝灾害影响困难职工排查,调查了解疫情、灾情对职工基本生活、就业、医疗、子女上学造成的影响及困难,做好因灾因疫致贫、返贫困难职工的核查统计工作,对符合建档条件的,及时纳入工会帮扶救助对象,给予及时有效的帮扶救助。
附件2
市劳模项目2020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市劳模资金是政府对市级劳动模范进行春节慰问、疗休养、身体体检和困难劳模补助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管理严格按照《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设立市级劳模春节慰问金的请示>议定事项的通知》(乐府常定〔2015〕44号),并参照《四川省总工会办会室关于认真做好省部级劳模2020年春节慰问金发放工作的通知》(川工办字〔2020〕1号)和《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认真做好2020年度全国和省部级劳模健康体检工作的通知》(川工经字〔2020〕4号)要求执行。
二、项目实施情况
1.劳模春节慰问金按照在册市级劳模800元/人的标准,由市总工会统一进行发放。
2.劳模体检按照400元/人的标准执行,仅限于无单位和破产转制企业市级劳模。中心城区劳模体检由市总工会统一组织,其他区县劳模体检由相应县(市、区)总工会负责组织。
三、项目管理情况
(一)资金到位情况。2020年市总工会收到市财政下达市级劳模专项资金87.19万元,劳模资金全部到位。
(二)资金发放情况。
1.2020年发放市级劳模春节慰问金73.53万元,按照800元/人的标准,全部转入923名市级劳模个人银行卡中。
2.2020年组织无单位和破产转制企业市级劳模体检113人,按照不超过400元/人的标准,按实支付给体检机构4.5万元。
剩余资金已由市财政全部收回。
(三)财务管理情况
“2020年度市级劳模专项资金”项目按财政相关规定进行财务核算管理,按照先预算后审批,先审批后支出的原则,专款专用,公平发放。
四、项目绩效评价
(一)项目决策情况。
市总工会主席办公会审议通过了市总工会党组提交的《关于发放2020年市级劳模春节慰问金的请示》、《乐山市总工会2020年度劳模健康体检方案》,市总工会党组审议通过了《关于下拨2020年劳模体检资金的报告》。
(二)项目过程情况。
2020年春节前市级劳模春节慰问金全部发放到位,并通过群发短信告知劳模资金发放情况。劳模体检工作于8月31日前按时完成,体检资金全部拨付至相关体检机构,执行有效且及时,资金无截留、无挪用。
(三)项目效益情况。
从近年情况来看,市总工会推广实施市劳模项目反响良好,专项资金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分配、使用,做到账账、账款、账物相符,起到了拾遗补缺、救急济困的作用,受到职工群众拥护和社会好评。未发生过职工群众信访和工会干部违法违纪事件。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