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工发〔2021〕34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开展四川省职工“五小”活动先进集体和优秀成果命名工作的通知》,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树名额
全省拟选树四川省职工“五小”活动先进单位不超过100家;四川省职工“五小”活动先进班组不超过200个;四川省职工“五小”活动优秀成果不超过400项。
市总工会将根据各地各单位申报情况,择优推荐先进单位不超过3家,先进班组不超过6个,优秀成果不超过12项;其中非公有制单位、班组及成果数量原则上不低于各推荐名额总数的30%。
二、选树范围和条件
(一)“五小”活动先进单位选树范围和条件
“五小”活动先进单位的选树范围为在我省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有健全的工会组织,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开展“五小”活动的制度体系和和运行机制,切实做到把职工创新纳入企业创新体系,把 “劳动和技能竞赛文化”融入企业文化和职工文化;定期开展以创新成果、合理化建议、先进操作法等为载体的各类“五小”活动,运用“互联网 + ”、移动客户端、大数据、云计算等现代化手段充分组织引导职工参与“五小”活动,推动 “五小”活动从生产领域向管理、服务等领域延伸,并注重从中发现、培养、选树劳动模范和工匠人才,特别是优秀技能人才和一线职工典型。
(二)“五小”活动先进班组选树范围和条件
“五小”活动先进班组的推荐申报范围为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和其他组织中的班组、科室、团队,推荐对象应积极参与上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各类“五小”活动,有效组织班组职工立足岗位创新、解决一线问题,充分认识“改善改进也是创新”,树立“时时可创新、处处可创新、人人可创新”的理念,并得到了企业党政的认可和推广。近3年来,班组及所属职工获县(区、市)级及以上创新创效类奖项数量不少于2项,成果转化不少于1项,并成功运用到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职工对班组开展“五小”活动的满意度不低于90%。
(三)“五小”活动优秀成果选树范围和条件以及限制性要求
1.选树范围和条件:“五小”活动优秀成果选树项目必须是近3年组织实施并已取得成效的,主要完成人为一线技术工人,或者由一线技术工人领衔参与的团队完成的,且至少在以下一个方面比较突出:围绕产品的升级换代进行发明、革新和设计,经过实验已形成产品投入生产,并带来一定经济效益;对技术设备进行革新和改造,对提高效率、促进文明生产与安全生产有一定价值;改进生产工艺流程和操作方法,对产品质量、产量的提高有较显著成效;围绕降低能耗、节约原材料进行革新、改造,对降低成本有明显作用;围绕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节能减排、促进劳动安全和职业健康等方面,有明显环保、节约、安康效果;有关建议推动企业管理(人、财、物、信息等)方面进行改革、调整,对提高经济效益有较大促进作用。
2.限制性要求:下列情形之一不列入“五小”活动优秀成果选树范围。
(1)已经列入政府有关部门科技计划项目取得的成果;
(2)已获得过政府有关部门奖励的项目;
(3)创新成果涉及技术秘密和国家安全的项目;
(4)其他不符合评选条件的。
三、推荐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按照选树范围和条件进行申报,需按要求填写《汇总表》和《登记表》(附件1-6);市总工会对基层单位申报的“五小”活动先进典型进行认真遴选把关,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择优分类确定推荐对象,对拟正式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后上报至省总工会。
四、激励奖励
省总工会将对“五小”活动先进单位、“五小”活动先进班组和“五小”活动优秀成果进行通报表扬,并颁发“四川省职工‘五小’活动先进单位”“四川省职工‘五小’活动先进班组”“四川省职工‘五小’活动优秀成果”证书(牌匾)。同时,对选树出的“五小”活动优秀成果按每项2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地、各单位工会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深入开展“五小”活动的重要性,主动向党政汇报,切实把本地区、本行业(系统)、本单位内开展“五小”活动制度最健全、运作最规范、成效最显著的先进典型选拔推荐出来。
(二)强化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单位工会要充分利用工会全媒体宣传阵地加强宣传推广,广泛宣传开展“五小”活动在推动职工创新创效、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三)严格把关,确保质量。各地、各单位工会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指导、帮助和协调基层申报单位做好推荐申报相关工作,按时有序地完成推荐任务,确保工作进度。
请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务必于11月10日前将相应的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1、2、3)和登记表(附件4、5、6)电子版及纸质版排序后报送市总工会经保女工部,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联 系 人:曾心怡 毛 娴
联系电话:2126157
电子邮箱:lsszghbzb@126.com
附件:1.四川省职工“五小”活动先进单位推荐申报情况汇总表
2.四川省职工“五小”活动先进班组推荐申报情况汇总表
3.四川省职工“五小”活动优秀成果推荐申报情况汇总表
4.四川省职工“五小”活动先进单位推荐登记表
5.四川省职工“五小”活动先进班组推荐登记表
6.四川省职工“五小”活动优秀成果推荐登记表
乐山市总工会
2021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