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和省委第十一届十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团结动员广大职工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爱岗敬业、拼搏奉献,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四川新征程中展现新气象新作为,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委第十二次党代会胜利召开,省总工会决定在2022年“五一”前夕,表彰一批在全省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推荐评选2022年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的通知》(川工办发〔2022〕6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和类型
(一)省上分配的名额类型
1.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状2个。其中:
(1)“非公有制企业单位”1个。
(2)“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1个。
2.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2名。其中:
(1)“基层一线职工”1名。指最基层生产(工作)管理单位中直接从事生产(工作)、流通、服务的职工和专职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法人单位以及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央企业下属三级(含)企业、省属企业下属二级(含)企业中层副职干部以下的人员)。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科级(含)及以下的公务员或工作人员。
(2)“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非公)”1名。指凡具有法人资格的非公有制企业的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厂长。
3.四川省工人先锋号2个。其中:
(1)“非公有制企业单位中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等”1个。
(2)“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中的车间、工段、班组、科室等”1个。
(二)可申报的名额类型
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县处级干部:指党政机关、群团组织、事业单位中副县级及以上人员(不含厅(局)级、巡视员,按其职级和职务中高者进行界定),机关包括一至四级调研员,事业单位的管理岗位五、六级职员。此类名额由全省各市(州)、省产业工会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申报,最终由省总工会择优确定3名候选对象。
按照四川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推荐评选要求,紧扣市委产业强市战略和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部署要求,立足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实际需要,采取广泛组织推选、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总工会每个类型至少推荐1-2个初选对象,需要申报的类型可根据实际情况择优申报;其他各级工会可根据实际情况每个类型推荐1个初选对象。
二、推荐评选范围
按照《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状、奖章和四川省工人先锋号评选管理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省五一暂行办法》)规定的推荐评选范围和对象进行推荐评选,突出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已获得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原则上不重复推荐。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中的厅局级(含)以上领导干部不作为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
三、推荐评选条件
推荐为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的集体和个人必须热爱祖国,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深刻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群众中享有较高声誉,一般具有市级部门及以上表彰的荣誉基础,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发展和安全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提升创新能力和效率,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加快构建我省工业“5+1”、服务业“4+6”现代产业体系,加快数字化发展,推进国家和省级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促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推动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全方位改善人民生活,大幅提升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使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保持社会长期稳定,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在落实省委“一干多支、五区协同”、“四向拓展、全域开放”发展战略,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质量,推进我省区域经济发展,优化空间格局,提高大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弘扬中华传统文化,增强全省各族人民文化自信,提升全社会凝聚力和向心力,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为新时代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提供坚强思想保证和强大精神力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强化生态文明建设,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持续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改善环境质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坚持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积极响应省委省政府号召,奋斗在疫情防控第一线,保障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以及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工作,做好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防控,推进疫苗研制和加快免费接种,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推荐评选程序及相关要求
(一)基层预报阶段(2月23日至3月10日)。根据名额类型,依据《省五一奖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经推荐人选所在单位职工(代表)大会民主推荐等程序,确定推荐对象,并在推荐对象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时报送以下材料:
1.所涉及的《初审汇总表》电子版及盖章扫描件;
2.市级部门及以上表彰荣誉证书或表彰文件的电子版(.jpg格式),证书上需标有推荐对象名称,不需要奖牌、奖章、奖杯的照片;
3.所在单位公示材料(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其中,省五一劳动奖状和工人先锋号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具体完整的单位名称和简要事迹;省五一劳动奖章的推荐对象必须公示姓名、单位及职务和简要事迹,报送方式为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版照片。
4、申报省五一劳动奖章(县处级干部)名额的也须报送以上1-3项材料。
(二)市级初审阶段(3月10日至3月17日)。市总工会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基础资格审查,召集市级有关部门集中进行综合评议,推选出各名额类型的候选对象和备选对象,经市总工会党组、主席办公会同意后,将推选情况反馈给候选对象和备选对象所在单位。
(三)省级初审阶段(3月17日至3月27日)。市总工会将审查通过的省五一劳动奖候选对象资料上报至省总进行初审和意见反馈。在此期间,对上报省上的省五一劳动奖候选对象完成征求相关部门意见的程序。市总工会同步开展市级公示。
(四)正式推荐上报阶段(3月28日至4月1日)。对省总审定的省五一奖候选对象,相关推荐单位务必按时将候选对象《推荐审批表》纸质件及电子版;相应的《签署意见表》纸质件;《推荐人选身份信息确认表》和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纸质件报送市总工会。
市总工会收集汇总以上材料及市级公示材料后,于4月1日前统一报送省总工会。
五、推荐评选工作要求
推荐评选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的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评选标准,严格推荐程序,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保证评选质量。
(一)切实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意志和主张,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推荐评选工作更好地引导职工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把职工群众最广泛最紧密地团结在党的周围。要以职工群众为中心,让职工群众当主角,人选都须经过民主推荐和公示,让职工群众充分参与到推荐评选活动中。要把思想政治工作贯彻到推荐评选活动中,多做组织群众、教育群众、引导群众的工作,引导广大职工群众不断提高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真正成为党执政的坚实依靠力量、强大支持力量、深厚社会基础。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通过评选表彰以先进引导后进,组织动员广大职工群众走在时代前列,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建功立业。
(二)坚持“三个面向”。推荐评选工作坚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没有开展劳动和技能竞赛的企业单位和班组不能作为推荐对象。注意推荐货车司机、网约车司机、快递员、外卖配送员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女职工和少数民族应占一定比例。要切实做到事实充分准确,评选客观公正,标准严格统一,真正把长期在平凡岗位上艰苦奋斗、无私奉献、锐意改革、开拓创新成绩卓著、事迹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推荐评选出来。
(三)严格履行程序。对象均应自下而上、优中选优、层层选拔,其中,县级以下工会(含县级)实行差额评选程序,即先进行初始提名,再采用差额方式确定推荐对象。所有推荐对象必须经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职代会闭会期间则由职代会授权的职代会团(组)长和专门委员会(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审议通过并按要求公示。
推荐评选工作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查及所在单位、市级和省级三级公示。申报五一劳动奖状的企业和五一劳动奖章的企业负责人,须经发展改革、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生态环境、应急管理、税务、市场监管等部门审查同意;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及其负责人按照管理权限经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审查同意,其负责人还需征得组织人事部门同意;非公企业及其负责人要按规定征求统战部门的意见,其负责人还需征得上级党委或上级主管部门就其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的审查同意。有近五年内发生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严重失信,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能参加评选。
(四)严明工作纪律。要坚决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评选表彰工作的有关精神,坚决执行相关规定,进一步强化推荐评选工作严肃性,认真处理群众举报,自觉接受各方监督。要按照工作程序履职尽责,从严审核,对于伪造相关材料,或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集体和个人,一经查实撤销其评选资格。要严守推荐评选工作纪律,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行为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联 系 人:毛娴
联系电话:2126157
电子邮箱:3764264@qq.com
办公地址:乐山市市中区县街2号702室(经保女工部)
附件:1.2022年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状初审汇总表
2.2022年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初审汇总表
3.2022年四川省工人先锋号初审汇总表
4.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简要事迹材料要求
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2年2月23日
附件1
2022年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状初审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人数 | 单位类型 |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 法人代表 | 联系电话 | 单位地址 | 邮编 | 推荐单位 | 曾获市(州)级部门以上基础荣誉 | 简要事迹(不超过300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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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2022年四川省五一劳动奖章初审汇总表
序号 | 姓名 | 身份 证号 | 性别 | 民族 | 出生 日期 | 政治 面貌 | 学历 | 工作 单位 | 职务 | 职称 | 职称 级别 | 技术 等级 | 单位 类型 | 单位 性质 | 所属 行业 | 人员 结构 | 手机 号码 | 固定 电话 | 通信 地址 | 邮编 | 推荐 单位 | 曾获市(州) 基础荣誉 | 简要事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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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2022年四川省工人先锋号初审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车间/工段/ 班组 | 类型 | 人数 | 单位类型 | 单位性质 | 所属行业 | 负责人 | 联系电话 | 通信地址 | 邮编 | 推荐单位 | 曾获市(州) | 简要事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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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对象简要事迹材料要求
一、内容要求
第一自然段: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籍贯,学历,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名称全称及职务(一般工人写职工),职称。
第二自然段:主要突出事迹,曾经荣获的主要荣誉称号。
推荐对象是企业负责人的还需介绍企业整体情况。
二、格式要求
简要事迹材料请用word文档,总字数控制在300字左右。
三、其他要求
要认真核对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现工作单位全称、职务、职称和事迹内容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确保各项内容对应相符,防止张冠李戴。要做好文字内容校对,确保文字简练通顺,标点符号正确,无语法错误和错别字。
例如:
张XX同志简要事迹
张XX,女,汉族,1965年出生,四川绵阳人,大学本科,中共党员,四川XXX厂职工,技师。
张XX同志自参加工作以来勤勤恳恳,XXX。在本职工作岗位上,XXX,做出了突出贡献。20XX年曾荣获XXX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