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委政法委、市妇联《关于评选表扬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和个人的通知》(乐妇〔2024〕4号)精神,经基层申报、逐级审核,现将市总工会拟推荐对象予以公示。
1.“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推荐对象:
峨眉山市总工会
2.“乐山市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推荐对象:
毛娴 乐山市总工会经济保障女工部副部长
公示时间:2024年2月6日至2月8日,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职工群众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实名向市总工会反映。
电 话:2126157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县街2号
乐山市总工会
2024年2月6日
简要事迹
1.峨眉山市总工会
该集体加强普法宣传,提高女职工法律维权意识。积极开展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法律知识学习和培训活动,开展宣传活动20余场次,覆盖职工5000余人,其中女职工2000余人。提高集体合同中关于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条款的签订率,扩大覆盖面。组织召开集体协商现场观摩会暨培训会议,巩固推进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和100人以上建会企业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协商合同47份,通过区域性、行业性集体协商合同覆盖企业298家、职工52827人,其中女职工上万余人。做好法律窗口服务,切实维护女职工权益,全年接待职工劳动法律法规及政策咨询200余人次,其中女职工50余人次,办理女职工权益维护案件9起,以和解、调解、仲裁等方式为女职工追回90906.25元。
2.毛娴,女,1982年5月生,汉族,中共党员,乐山市总工会经济保障女工部副部长
该同志从事工会女职工工作以来,牵头组织的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女职工关爱行动、妈咪宝贝屋建设、职工子女托管班等工作取得了较好成绩。组织各级工会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100余场次,覆盖女职工近2万人次。指导全市基层单位建立女职工哺乳室,新申报“四川省示范性妈咪宝贝屋”1个。组织开展女职工关爱行动,慰问女职工70人,发放关爱金7万元。组织指导全市各级工会广泛开展“关爱职工子女 工会在行动”系列活动,各级工会共服务职工(农民工)子女,尤其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子女、农民工留守子女和困境儿童共1828人,发放慰问品和慰问金22.48万元。牵头负责金秋助学活动,市总工会联合市教育基金会资助700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家庭子女圆了上学梦,发放助学金150万元。动员组织各级工会开展职工子女爱心托管班26个班次,惠及职工子女近3000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