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协商 和谐发展 四川峨眉山佛光水泥有限公司开展集体协商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24年04月19日 浏览次数:288
为建立企业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集体合同规定》及四川省总工会的相关要求,4月18日,四川峨眉山佛光水泥有限公司工会代表职工依法与公司企业方进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及专项集体合同。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工会针对工资待遇、职工福利、社会保险、休息休假、女工权益、职业病及安全防护等方面向员工征集意见,经过工会委员会讨论,提出两个内容与企业方于当天上午9:00在行政楼会议室进行了平等协商,形成了2024年度《集体合同(草案)》《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四项合同。
上午9:30,公司工会组织公司职工代表在公司行政楼会议室召开了第九届三次代表大会,参会代表应到35人,实到34人,请假1人,参会人数符合规定。
会议上企业方首席代表袁永胜将2023年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向代表们作介绍,企业方代表任桂英对公司发展前景发表讲话,工会方首席代表吴勇川对集体协商情况、集体合同及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向代表们作了介绍,代表们认真听取和审议,经举手表决全票通过了四项合同草案。

双方首席代表在参会职工代表的见证下签订了2024年《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集体合同》《劳动安全卫生专项集体合同》《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四项合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