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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维权路 工会暖人心——受援职工向峨眉山市总工会赠送锦旗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26年06月08日  浏览次数:231

6月8日,受援职工宋某及家属将两面印有“帮护解困 暖心护航”“办实事解难题 暖人心显真情”的锦旗送至峨眉山市总工会,紧紧握住法援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没有工会整整四年的接力援助,我这30多万的赔偿金根本不敢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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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宋某于2008年入职四川某集团有限公司(原注册地峨眉山市),2014年起长期派驻贵州分公司工作。2022年3月,宋某在工作期间受伤,但企业在处理工伤待遇时却人为设置障碍:依据贵州地方规定仅同意给予6个月停工留薪期,并拒不认可乐山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的“确认延长停工留薪6个月”的鉴定结论。更为严重的是,企业在职工医疗期未满的情况下,于2023年6月30日单方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以“旷工”为由违法解除劳动关系。

面对“企业注册地迁至成都、用工地在贵州、参保地在乐山”的复杂跨区域局面,维权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峨眉山市总工会迅速介入,针对企业利用“跨省标准不一”推诿扯皮的行为,精准援引人社部相关规定,明确界定工伤待遇及停工留薪期应严格按照参保地(四川)标准执行。

在随后的四年里,工会法援团队全程护航:从代书《返岗异议书》、指导证据收集,到分析研判案情,历经劳动仲裁、一审、二审程序。针对一审法院未完全支持违法解除诉求的情况,法援人员并未放弃,协助撰写《上诉状》据理力争。2025年底,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彻底逆转局势,认定企业系违法解除,判令支付赔偿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等共计31.69万元。截至目前,包含工伤保险基金赔付在内的39.6万元款项已全额执行到位。

“这面锦旗不仅是职工对工会工作的认可,更是对我们的鞭策。”市总工会分管负责人表示,该案件的成功办理,彰显了工会组织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坚定决心,无论企业如何“绕圈子”,工会始终是职工最坚实的后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