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市总联系点工会: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市工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工会十六大、省工会十三大和市委六届六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我国工人运动时代主题,围绕全面深化改革的新要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新任务,紧扣“项目落地年”经济工作主题,加强维权服务,夯实基层基础,强化作风建设,努力开创工会工作新局面,为乐山“两个翻番、两个建成”、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一、服务乐山追赶跨越
积极支持改革发展。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引导职工始终做全面深化改革的推动者、参与者。深入研究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体制等各领域改革对工会工作提出的新要求新任务,准确把握工会工作的新特点。发挥工会信息、网站等宣传阵地作用,大力宣传全会精神,引导职工群众在各项改革中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不断释放参与全面深化改革的正能量。
大力开展劳动竞赛。围绕“三大联动、六个跨越、六个美丽”总体思路,深入开展“中国梦•劳动美,争跨越•立新功”、“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二五’”等劳动竞赛, 开展“我学、我练、我能”女职工提素建功活动,在节能减排重点行业开展“比创新、比技能、比管理、降能耗和排放”为主要内容的达标竞赛等活动。力争全市企业参与劳动竞赛面达到95%,参与职工达10万人(次)以上。以争创“五化五强”班组活动为载体,推进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纵深发展。
深入推进技术创新。围绕市委先于全省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和实施工业“双千双百”培育工程等重大部署,以“大培训、大比武、大提升”三大行动为主题,扎实抓好“三个十万”职工活动,提升品牌效应。力争全市职工参与经济技术创新、技能比赛和合理化建议分别达到10万人次,规模以上企业参与面达到90%。尊重职工群众首创精神,鼓励企业组织技术骨干和能工巧匠参加技术攻关、技术革新、新产品开发,鼓励企业班组(车间)和职工争当“创新示范岗”、“创新型班组”和“创新能手”。
二、大力提升职工素质
扎实抓好劳模工程。大力弘扬工人阶级伟大品格和劳模精神,加强劳模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做好劳模管理服务工作,推动完善和落实劳模政策,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认真做好五一劳动奖状(章)和工人先锋号的评选工作,精心组织全市第六次劳模大会,引导职工学习先进,争当先进,赶超先进。深化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创建活动,建立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6个以上,力争创省级示范点1个。
提升职工技能素质。围绕“两化”互动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办好乐山“新市民学校”,建立11个以上的区(市)县教育培训基地,建立100个以上的企业、园区、社区、建筑工地等培训(活动)点,培训新市民5000人。加强职工(农民工)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技能水平,着力培养一批“首席技师”、“金牌工人”。围绕小凉山扶贫攻坚任务,积极参与推进彝区“一人就业、全家脱贫”计划,开展彝区青壮年劳动力技能培训。
推进职工文化建设。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巩固广大职工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引导职工自觉把人生理想、家庭幸福融入国家富强、民族复兴的伟业之中。引导职工积极践行“乐善至美、创新力行”乐山精神,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乐山扎根落地。强化文体活动品牌作用,承办全省职工乒乓球比赛,组织好乐山市第三届职工篮球比赛等文体活动。加强职工书屋建设,打造职工文化品牌,做强做大工会文化事业。
三、切实维护职工权益
依法科学维护职工权益。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大沟通、大调解、大维权、大帮扶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工会运作、职工参与、社会协同”的工作格局。源头参与城镇化进程中的农民工问题、同工同酬问题等法规制定修改,大力推动《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巩固工资集体协商建制成果,确保全市建会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建制率稳定在95%。全面实施推进工资集体协商提质增效2014年-2017年工作规划,大力推行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切实提高工资专项集体合同的实效性和履约率。深化“安康杯”竞赛活动,健全工会四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网络,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实现全覆盖,规模以上非公企业全部签订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大力推行“两书”制度,加强联合执法检查,不断拓展职工维权广度和深度。
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认真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推进协商民主向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继续推行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制度,推动完善基层民主制度,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到2014年底实现全市范围内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厂务公开、职工代表大会建制率达100%,已建工会的非公企业建制率达92%以上。
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深化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工业园区)“双爱双评”等活动,把企业建设成为利益共同体、事业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建立健全预防、预警、调处、援助一体化机制,基层工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和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建立率88%以上,市、县(市、区)工会职工法律援助机构达标率分别达100%、92%。协助党政妥善处理职工群体性事件,努力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四、积极服务民生改善
完善工作体系。着眼于更好地满足职工群众多层次需求,大力推进企业帮扶平台建设,努力构建“全面覆盖、分级负责、上下联动、区域协作”的服务职工工作体系。推动联席会议制度落实,协助筹备召开全市群团工作会议,用好用活党政赋予的资源和手段。加强惠民帮扶中心(站、点)规范化、制度化建设,积极推动惠民帮扶中心窗口单位把帮扶资源、帮扶力量、帮扶手段整合到“中心”,不断完善服务机制,构建救助、维权、服务三位一体的帮扶工作格局,为更多职工提供多元服务。
深化帮扶活动。围绕党委、政府民生工程目标任务,深入实施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送助学、冬送温暖“四季送”活动,深化“面对面、心贴心、实打实服务职工在基层”活动,实施“特困职工帮扶计划”,力争全年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2400人,资助困难职工子女上学1900人,生活医疗救助做到应助尽助、全面覆盖。围绕小凉山——沐川“三县一区”和16个市列重点连片贫困区域的扶贫攻坚任务,加大“彝区帮扶”力度。实施“女职工关爱行动”和“职工心理援助计划”,切实发挥心灵驿站作用。深化职工医疗互助保障活动,不断扩大职工互助覆盖范围。
提升帮扶实力。强化与政府部门和其他群团组织的沟通协作机制,与地方最低生活保障和大病救助政策相衔接,不断提升帮扶水平。主动承接政府转移的公共服务职能和向社会购买的服务项目,加快融入公共服务体系。深化与社会组织的合作,把经常性服务与项目式、订单式服务结合起来,积极争取和有效运用自身资源、政策资源和社会资源。坚持重心下移,把更多人力、物力、财力投入到基层,全面提升基层服务职工群众的能力。
五、充分激发组织活力
加强工会阵地建设。坚持依法普遍建立工会组织,认真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社区工会工作的意见》,确保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动态保持95%,职工入会率稳定在98%以上,已建会企业实现经审组织、女职工组织全覆盖。严格“六有”、“双亮”标准,落实会员“四权”工作,打造乡镇(街道)工会示范点13个、社区工会示范点26个,命名一批“职工之家”、“职工小家”。以市本级职工活动阵地建设为龙头,带动县(市、区)和市属基层工会把职工活动阵地建设成为素质提升阵地、文化活动阵地、权益维护阵地和就业再就业培训阵地。
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走基层、解难题、办实事、惠民生”活动,坚决反对“四风”,进一步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联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推广“一线工作法”,切实做到群众情况在一线掌握,维权帮扶在一线落实,矛盾纠纷在一线化解,工作作风在一线转变,用优良的作风更好地凝聚职工群众。
强化干部队伍建设。适应新形势下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的需要,努力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工会干部队伍。提升工会干部履职能力,使其成为组织动员职工的能手、协调劳动关系的专家、关心服务职工的模范。着力培育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化工会工作者队伍管理体制机制,为他们学习成长创造条件,使其真正成为工会干部队伍的生力军。
推进工作协调发展。完善相关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会工作体制机制,推进工会工作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发展。强化机关管理,落实工作职责,抓好制度上墙。大力推进工会财会管理规范化建设,继续实施工会经审工作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工会经费收管用和工会资产管理的审计审查监督,确保工会经费正确使用和工会资产保值增值。继续加强工会统计、信息信访、机关党建等工作,进一步提高工作质量。
乐山市总工会
2014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