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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工女[2016]3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16年04月13日  浏览次数:1954

工女〔2016〕3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

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并实施以来,对如何在新形势下进一步维护我市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权益提出了新要求。按照省总女职委《关于开展2016年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工女委发〔2016〕1号)要求,市总女职工委员会将于2016年3月,在全市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深入推进女职工专项合同签订工作,扩大专项合同覆盖面,着力提升协商质量、增强合同实效,继续加强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活动,积极引导广大女职工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依法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二、活动主题

提升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协商质量、增强合同实效;推动女性权益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活动时间

2016年3月

四、活动内容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反家庭暴力法》及《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最新修订案的颁布实施为契机,以推进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为重点内容,维权行动月集中开展以下活动。

(一)开展一次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主题宣传活动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结合实际情况,通过开辟专题专栏、开展女职工风采大讲堂、普法活动等形式宣传普及依法治国理念,宣传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涉及女职工权益保护法律法规进企业、进车间、进班组,不断提高女职工法律知识的普及率。

(二)开展一次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要约及签订工作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结合国家二孩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广泛征求女职工意见,在满足女职工合法诉求的基础上,依托工会集体协商要约行动,以中小非公企业和女职工相对集中行业为重点, 对尚未签订女职工专项合同企业、合同到期未续约企业集中开展要约行动,依法推动企业深入开展平等协商与集体合同签订工作,有效提升区域性、行业性和中小非公企业女职工专项合同工作水平。

(三)开展一次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落实情况检查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督促用人单位履行守法义务,组织女职工代表开展群众性监督检查。积极推动《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纳入女职工专项合同条款,促使最新修订的《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在新签订专项集体合同中予以体现。以一线女职工、女农民工、女劳务派遣工为重点对象,积极协调政府职能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女职工专项合同的用人单位提出督促整改意见,监督落实整改措施,力争解决和推动解决一批在女职工权益保护中突出的侵权问题,不断提高合同签约的履约率,切实保障女职工同工同酬、同职同权。

(四)开展一次女职工劳动安全隐患自查活动

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在女职工相对集中和职业安全隐患高危企业,开展群众性职业安全隐患自查活动,结合企业安全生产培训、职业危害防治和班组安全管理,动员广大女职工立足本职岗位,联系工作实际,学习职业安全卫生知识,增强自我防护意识,规范安全生产程序,开展安全隐患自主排查,提出对策建议,最大限度消除安全隐患,防范事故发生,保障女职工生命安全和生育健康。

(五)开展一次女职工志愿者活动

积极发挥四川省5.1玫瑰志愿者队伍的作用,针对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女职工权益维护中反映出的女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和最困难最操心最忧虑的实际困难开展志愿者服务,尤其是从女职工、女农民工、特别是青年女职工的维权需求出发,普及政策法规,解读相关知识,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努力扩大基层企业和一线女职工参与面。

五、活动要求

(一)各级工会女职工组织要将开展维权行动月活动作为2016年女职工重点工作,结合工作实际,积极开展相关活动。

(二)要主动适应新媒体广泛应用和职工生活方式深刻变化的新趋势,注重树立“互联网+”思维,加强对活动的宣传报道,推进网下工作与网上工作深度融合,充分发挥报刊、网络、微信、厂务公开栏、企业宣传栏等各类工会宣传阵地,协调各地主流媒体参与宣传女职工维权工作,着力扩大企业和女职工参与面和活动影响力。

(三)各单位请于2016年4月1日前,将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总结报告、情况统计表、典型案例及图片视频资料报送市总经保女工部。

(四)活动结束后,市总工会将对工作开展情况予以通报。


附件:2016年乐山市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乐山市总工会

                                  2016年2月25日

乐工女[2016]3号 关于在全市开展女职工维权行动月活动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