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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2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12年07月12日  浏览次数:2536

 

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开展2012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

 

乐工办发[2012]13

 

各区、市、县、自治县总工会,高新区工会,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全面推进市委、市政府2012年民生工程的有效实施,确保完成全市工会金秋助学目标任务,更好地解决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就学难问题,根据四川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川工办发[201248号)精神,现将全市工会系统开展2012年金秋助学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确保完成全市工会金秋助学1900名的目标任务,努力做到全市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不因家庭困难而辍学。

二、资助对象

今年考入大中专(高中)学校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困难职工(农民工)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的困难职工(农民工)。

(二)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低保边缘家庭。

(三)低保职工家庭中经过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家庭。

(四)遭受地震、干旱、洪水等重大自然灾害的困难职工家庭。

(五)子女在城市上学的困难农民工家庭。

三、资金来源、资助标准、资金安排

(一)资金来源:以政府(企事业行政)补助、社会募集、本级工会投入为主,结合上级补助统筹安排。

(二)资助标准:原则上按照大学新生本科生每人不低于2000元,大专生每人不低于1000元,高中生每人不低于500元予以资助。各地、各单位工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金秋助学标准。

(三)资金安排:今年省总安排金秋助学经费24万元,全部用于省总直接资助各地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上大学,共资助大学本科新生80名(资助名额分配计划另行下达),每名大学本科新生3000元。其余所需金秋助学资金,由各地、各单位工会筹集和在专项资金中安排。

四、申请要求

(一)今年考上大学的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须持其父母所在基层工会签署意见并盖章的申请表和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录入的建档号,在当地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申报。符合困难职工(农民工)条件,但未纳入工会帮扶管理系统管理的,将职工本人及家庭情况录入到困难职工档案管理系统中。符合金秋助学资助条件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的助学申请,由各地、各单位工会根据实际困难情况,按程序申报审核并给予资助。所有申请资助的困难职工子女均要填报《2012年四川省总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工)资助申请表》(附件2)。

(二)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市属基层工会上报的受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名单,必须实名制填报有关报表。职工本人已纳入工会帮扶工作管理体系的,要填写档案号,未被纳入管理体系的,要将困难情况如实填写清楚。企业和地方工会要认真审核,填写情况属实并加盖公章。对申请金秋助学资金资助的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各地、各单位工会要认真审定,切实做到符合条件的应资助尽资助。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任务。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市属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金秋助学活动,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全市工会系统今年完成1900名金秋助学的目标任务。  

(二)加大工会金秋助学资金筹集力度。各地、各单位工会要严格按照今年金秋助学目标任务、资助条件和标准,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企事业行政资金支持力度的同时,加大金秋助学资金投入,通过多种渠道筹集助学资金,并根据本地、本单位实际情况,确定金秋助学资助标准。

(三)规范助学程序,坚持依档施助。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市属基层工会要完善金秋助学“调查摸底、规范建档、推荐审核、实施救助、记录归档”的工作程序,对困难职工子女的家庭收入情况、父母就业情况、学生学习情况做到提前了解,掌握底数,对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要认真审核,经审核符合助学标准的统一施助,助学信息及时录入帮扶系统。使用中央财政和省财政专项资金的金秋助学对象必须是工会困难职工档案建档人员,对未列入档案但符合条件的,要先建档后帮扶。

六、具体安排

(一)720日前,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市属基层工会要按照市总工会分配名额,将填报的《2012年四川省总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大学新生实名制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上报市总工会经济保障女工部,经审查后,对符合条件的对象给予资助。81日前,各地和各单位工会务必将签名后的汇总表(附件3)复印件经领导签字盖章后报市总工会经济保障女工部,同时发送电子版,原件存档备查。

 (二)825日前,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市属基层工会工会务必将《2012年四川省总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实名制汇总表》(附件4)电子版、《2012年各地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附件5)盖章后的文稿和电子版、2012年金秋助学情况总结材料及电子版一并上报市总工会经济保障女工部。

(三)发放工作结束后,各县(市、区)总工会和市属基层工会要及时将今年受助学生的资助情况录入全国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数据库帮扶信息栏目。

联 系 人: 张  慧、何 

联系电话:2133419

电子邮箱:lsszghbzb@126.com

 

附件:1. 市政府2012年民生工程下达金秋助学目标数

2. 2012年四川省总工会金秋助学困难职工(农民

工)子女资助申请表

3. 2012年四川省总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大学新生

实名制汇总表

4. 2012年乐山市工会金秋助学资助困难职工(农

民工)子女实名制汇总表

5. 2012年各地工会“金秋助学”活动统计表

                               

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2711

 

乐工办发[2012]13号关于开展2012年金秋助学活动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