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女职工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攻坚情况自查调研的通知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12年07月02日 浏览次数:2083
关于开展女职工委员会
规范化建设攻坚情况自查调研的通知
乐工女字 [2012]9号
各区、市、县、自治县总工会:
为全面实现县级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深入开展女职工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攻坚活动,市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决定开展女职工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攻坚情况自查专题调研。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
推进女职工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攻坚情况;剖析未达到女职工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标准难点问题及原因,提出对策和建议。
二、方法及要求
(一)请依照市总工会《关于在县级工会开展女职工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的通知》(乐工女字[2011]4号)的要求,认真组织做好自查和调研工作。
(二)请根据本地区工会女职工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情况,摸清底数和问题,制定攻坚方案,采取有效措施,突破工作难点,确保实现2012年10月前女职工委员会规范化建设达到标准化建设的要求。
(三)请各区、市、县、自治县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于8月10日前报送推进女职工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攻坚工作方案、推进女职工委员会规范化建设攻坚情况自查报告。
联 系 人:张 慧、何 勇
联系电话:0833-2133419
电子邮箱:lsszghbzb@126.com
乐山市总工会
2012年7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