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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14年07月10日  浏览次数:1823
 

乐山市总工会关于转发

《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

的通知》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为进一步发挥全市各级工会在做好农民工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现将《四川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川工发〔201441号)转发给你们。请高度重视、结合实际、狠抓落实,不断推动农民工工作取得新成效。

 

 

乐山市总工会

201477

 

 

 

 

 

 

 

 

 

 

 

 

 

 

 

四川省总工会

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通知

 

川工发〔201441

 

为进一步助推统筹城乡,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提升农民工素质,推进农民工更好地融入城镇,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谱写伟大“中国梦”四川篇章,现就进一步做好农民工工作通知如下:

一、整合优化各方资源,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

(一)强化培训提升素质。一是根据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民工意愿,分级分类开展对农民工的预备制培训、实用技能培训、岗位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创业培训等,实现培训和上岗就业的无缝对接。二是发挥工会资源优势,加强农民工培训实训基地建设,鼓励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农民工培训工作。三是坚持职业技能培训与素质修养培训相结合,实现职业技能与素质修养齐头并进,切实提高农民工的职业道德、职业行为、职业作风和职业意识。

(二)着力开展就业服务。一是紧扣省委、省政府的民生工程任务,积极开展就业援助,畅通就业信息渠道,广泛收集就业信息,通过举办农民工专场招聘会等形式,为农民工免费提供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就业信息和职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二是加强农民工输出输入地劳务对接,开展企业用工需求和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情况专项调查,逐步实现就业服务、招聘信息互联互通和共享发布。三是继续深化“就业援助月”活动,并与有关部门联合举办“春风行动”、“民营企业招聘周活动”,将农民工作为招聘的重点对象,为农民工提供更多更广的就业渠道。

(三)积极开展创业援助。着眼省委全面实施“三大发展战略”、奋力推进“两个跨越”的安排部署,把促进农民工创业就业工作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任务,作为改善和保障民生的头等大事来抓,以创业带动就业,采取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小额贷(借)款等方式,扶持有创业能力及创业意愿的农民工自主创业。同时加强与妇联联动,把女性农民工纳入妇女小额担保财政贴息贷款政策范畴,整合利用资源,扩大扶持农民工创业实效。

(四)进一步拓宽就业渠道。一是大力推动餐饮住宿、商业贸易、旅游观光、文化体育、运输物流等第三产业吸纳农民工就业创业。二是培育新的农民工就业增长点,充分发挥工会组织自身优势和特点,密切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推进我省家庭服务业发展。三是鼓励农民工进城从事家政服务,不断总结推广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典型经验,维护从业人员合法权益。

二、加强维权机制建设,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一)加强法律援助和劳动争议调解。一是建立健全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完善重大案件报告制度和信息沟通工作机制,加强劳动法律监督。二是在21个市(州)工会律师团全覆盖和154个县(市、区)成立了工会职工维权律师团的基础上,推动县级工会律师团全覆盖,增强法律维权能力,逐步做到维权专业化、职业化。三是推动产业和企业集团(公司)工会建立职工法律援助机构和工会法律顾问制度。四是加强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在规模小、人数少、劳动争议多的小企业集中的乡镇(街道)、工业(经济)园区等,建立区域性调解组织,并做到全覆盖,同时向小企业集中的村和社区延伸。五是与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协调,推动建立农民工劳动争议联动调处机制,按照“鼓励和解、加强调解、快速仲裁、裁审衔接”的要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对用人单位恶意欠薪等引发的争议快速裁决、先予执行,将劳动争议化解在企业、解决在基层。

(二)深化省(城)际工会联动维权机制。充分依托我省工会首创的省际、城际联动维权机制,在现有25家省际、133家地市际、162家县际间维权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省(城)际维权联动机制成员单位,积极加强与省外工会的协调联系,开展对口劳务协作和就业维权,构建定向输出、定向培训、多向维权三位一体的农民工维权服务体系,确保外出务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三)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按照全总“依法普遍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要求,统筹兼顾、健全机制,推动在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推进行业(区域)性工资集体协商。在中小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等农民工相对集中的行业,着力推动以劳动定额、工时工价为重点的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形成包括农民工在内的企业职工合理的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保障农民工参与工资分配和获取劳动报酬的权益。

(四)强化工资支付保障机制。推动普遍建立欠薪报告制度、工资保证金制度和欠薪应急周转金制度等,配合人大和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劳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检查,重点对工资支付等直接涉及职工权益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严厉查处欠薪逃匿等违法行为,加大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力度。

(五)加大劳动保护力度。一是加强对农民工较为集中的各类劳动密集型企业工会的指导、帮助,督促企业尤其是高危行业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完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规章制度和必要的设施、设备,改善作业环境。二是严格监督执行高危行业农民工持证上岗或培训合格上岗制度,监督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岗位达标工作。三是促进政府有关部门加大对农民工相对集中的中小企业和劳务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管力度,并开展针对中小企业的职业安全健康专项治理行动。四是宣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依法履行对职业病防治工作进行监督的法定职责,加大职业病防治群众监督力度,构建维护农民工安全健康权益长效机制。五是加大职业病防治监管和惩治力度,积极参与重点行业职业危害专项整治,组织职工开展作业场所危害源点排查,并跟踪监督整改。

(六)做好女性农民工维权工作。一是深入宣传《劳动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提高女性农民工法律意识和依法自我保护能力。二是充分发挥工会培训机构的作用,加大对女农民工的教育培训力度。三是广泛开展包括女农民工在内的“女职工关爱行动”,为困难女农民工排忧解难。四是畅通她们的利益诉求渠道,及时了解掌握她们的利益诉求。五是对侵犯女性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事件,各级工会要采取有力措施妥善处理,切实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

三、着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促进农民工队伍的稳定

(一)加强源头参与。充分利用劳动关系三方协调机制这一有效平台,大力开展工资集体协商“要约月”活动,将农民工纳入集体协商覆盖范围,推进集体协商机制建设。在参与制定有关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政策文件以及评选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园区、社区)时,把农民工权益保障作为重要依据,从制度和政策层面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在工资分配、社会保障、劳动保护、职业培训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二)促进企业民主管理。一是积极贯彻落实《企业民主管理规定》,在各类有农民工的企业指导建立农民工民主参与、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的有效途径,保障农民工在用工单位选举和被选举为职工代表的权利。二是积极推动在有农民工的单位,将有关农民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如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以厂务公开的形式,及时、真实地实行公开,并接受广大职工的监督。三是扎实开展创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活动和“公开解难题,民主促发展”主题活动,将企业是否维护好本企业农民工群体切身利益的相关项目作为创建示范单位的重要考评内容。

(三)落实劳动合同制度。一是大力宣传《劳动合同法》等涉及农民工权益的法律、政策,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劳动合同签订、执行的督促、检查。二是在推进集体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建设,特别是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中,重视保障农民工的劳动经济权益。三是会同有关部门开展劳动合同制度专项执法检查,切实提高小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

(四)推进完善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一是继续推动扩大农民工社会保险覆盖面。二是推进加大工伤保险政策落实力度,以商贸、餐饮、住宿、建筑、家庭服务等劳动密集型行业的农民工为重点,尽快实现工伤保险的全覆盖,并推动简化工伤认定、鉴定和纠纷处置程序,统一标准,保障遭工伤或患职业病的农民工获得与城镇职工一样的医疗救助和经济补偿。三是推动健全医疗保障制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建立稳定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应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四推进健全养老保险制度,引导和鼓励农民工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有序、规范开展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四、开展困难帮扶救助,切实为农民工办实事

一是充分发挥工会困难职工帮扶中心、惠民帮扶中心作用,进一步把困难农民工纳入帮扶范围,建立健全困难农民工帮扶档案,以工会“四季送”活动为载体,通过开展各类活动为他们提供生活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多种形式的帮扶服务,推动改善农民工生产生活条件,着力解决农民工的实际困难。二是继续协调铁路、交通运输等部门,组织好元旦、春节期间农民工平安返乡活动,可以利用惠民帮扶中心平台增开售票窗口、办理农民工团体票,组织售票人员到农民工集中地售票,积极与用人单位协商息工时间,通过包专车、专列、专机,开展“点对点”、“门对门”运输等多种措施,解决农民工春运出行难的问题。

五、吸纳农民工入会,提高农民工的组织化程度

一是以农民工就业相对集中地餐饮、建筑、物流等行业为重点,做好农民工会员的发展工作,保持农民工会员数量与农民工就业总量同步增长趋势。二是各级工会要结合本区域、本系统、本单位实际情况,提出年度发展农民工会员的预期目标,省总工会将加强农民工入会工作的跟踪督查,及时总结推广发展农民工会员的经验做法,做好农民工会员发展工作的指导服务。

六、加强人文关怀,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民主政治权利

一是依托媒体和工会的宣传阵地,宣传有关农民工工作政策、农民工的贡献及农民工模范人物的先进事迹,努力营造关爱农民工、尊重农民工的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二是加强心理疏导和行为矫正服务,加大对农民工心理健康的关注和投入,培养积极向上的人格和现代文明的生活方式,为广大农民工适应城市工作、融入城市生活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加强对农民工文化工作的统筹协调,加大资源整合和共建共享力度,提高对农民工文化服务的能力和效益。四是畅通农民工利益诉求渠道,保障农民工参与管理社会事务的民主政治权利,逐步提高农民工在各级党代会、人大和工会代表大会及企业职代会中的比例,增加其参政议政、权益表达、参与决策管理的渠道和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