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部署2011年“两个普遍”推进工作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11年02月23日 浏览次数:2346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意见》(川委办[2010]34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大力推进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和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实施意见》(乐委办发[2010]32号)文件精神,2月18日,乐山市总工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经信委、市工商联召开市劳动关系三方(四部门)工作协调会,认真研究部署2011年全市“两个普遍”推进工作。
一是拟于本月底前召开全市“两个普遍”推进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扩大)会议,对“两个普遍”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进一步明确各县(市、区)、市级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目标任务,并挑选1~2个县(市、区)介绍开展“两个普遍”的工作经验。
二是进一步建立完善乐山市工资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市“两个普遍”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将直接聘任200名工资集体协商员,并颁发聘书。
三是由市“两个普遍”领导小组与40多个市级部门签订《乐山市“两个普遍”推进工作目标责任书》,确保年前完成企业法人单位建会率达85%以上,职工入会率达95%以上,签订企业工资集体合同85%以上的目标任务。
四是建立推进“两个普遍”工作领导挂联制度,明确责任,分区包干到人。
五是结合实际,建立完善“两个普遍”推进工作长效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