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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四川省总工会纪检组、经审办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16年12月23日  浏览次数:8086

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

    为加强全市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现将《四川省总工会纪检组、经审办联席会议制度(试行)》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乐山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月11日





四川省总工会纪检组、经审办联席会议制度

(试行)

 

    为贯彻落实全省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会议精神,切实提高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水平,围绕加强预算控制、收支控制、资产控制、合同控制、会计控制等“五项机制”,增进工作交流、强化内部控制,提高监督效能,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目的是及时加强纪检组和经审办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流,互相通报情况,分析研判党风廉政建设风险点,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困难与问题。

    第二条  联席会议的组成部门为省总纪检组、经审办。如有工作需要,可以增加相关部门。

    第三条  参加联席会议的成员一般包括省总经审会主任、纪检组长、纪检组和经审办主要负责人,如有工作需要,可以请有关人员参加。

    第四条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经审会主任或纪检组长召集,遇特殊情况可以临时召开。

    第五条  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

    (一)指导、沟通、协调工会系统纪检监督和审查审计监督工作;

    (二)传达学习省委、省政府、省纪委和上级工会有关加强党风、政风和作风建设、加强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和反腐倡廉工作的要求,研究贯彻落实的相关意见;

    (三)通报交流纪检监察和审查审计监督情况、相关单位(部门)或工会干部勤政廉政、廉洁自律相关信息;分析研判工会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形势和风险点,研究健全完善“五项机制”等内部控制机制的措施意见;

    (四)总结交流监督工作的经验做法;

    (五)研究讨论纪检和审查审计监督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六)联席会议认为需要研究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  纪检组和经审办要相互配合,担负起各自职责,做好工会系统纪检监督和审查审计工作。

    第七条  联席会议形成的重要意见和建议,以会议纪要的形式报省总党组和有关领导,根据需要印发有关部门。

    第八条  参加联席会议的人员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内容;如有违反,按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第九条  本制度由省总纪检组、经审办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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