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
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人社局、企业家协会、工商联,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建设、交通工会,市属企(事业)单位工会:
为贯彻落实《乐山市创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进一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按照省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关于开展2017年度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的通知》(川工发〔2017〕6号)要求,经市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研究决定,从2017年2月27日至3月27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围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主线,引导更多企业、行业(区域)启动集体协商要约工作,推动由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就调整和规范劳动关系等重要决策事项进行集体协商,在确保全市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在92%的基础上,不断增强集体协商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集体协商工作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二、具体措施
(一)抓宣传造氛围。在“集中要约月”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宣传栏、电台、电视及QQ、微信、网站等媒体渠道,积极宣传集体协商要约行动的目的、意义,广泛宣传本地推进集体协商的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在劳资关系双方和社会各界中强化互利共赢认识,提高企业和职工协商意识,为推进集体协商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二)抓要约促应约。职工和企业双方均可发出协商要约。积极推动企业行政方就收入分配、劳动保障等向职工主动提出要约,企业工会组织也应主动向企业方发出协商要约,要将未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企业,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到期需要续签的企业,将最低工资标准作为工资支付标准的企业,劳资关系紧张的企业作为要约重点。企业工会发出要约有困难的,上级工会可通过“上代下”、“上参下”等方式,代表企业工会提出协商要约。被要约方要及时作出回应,做好协商前的准备工作。
(三)抓重点重指导。深入一线开展调查,把职工最关心、最现实、最直接的利益问题作为集体协商重点,突出集体协商的针对性。要针对当前形势,重点对生产经营比较困难的企业,重点就工资支付办法、保障措施、息工待岗职工生活费等进行协商,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对于改革改制企业,重点就职工分流安置方案等进行重点协商,确保按有关政策兑现到位。对于职业危害严重、女职工较为集中的企业,要大力推进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和女职工专项集体合同工作。
(四)抓行业扩覆盖。将行业(区域)集体协商作为集中要约的主攻方向,努力扩大要约覆盖面。积极稳妥引导本地重要支柱产业、特色产业、新兴产业以及知识密集型产业、工业园区发出行业(区域)性集体协商要约,就工资标准底线、劳动定额、计件工价、薪酬调整机制和支付保障机制等内容进行充分协商。鼓励行业(区域)内企业在此基础上开展更具针对性的二次协商,完善“企业谈增长、行业谈标准、区域谈底线”的多层次、相衔接的集体协商工作体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要高度重视,要把“集中要约月”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乐山市创新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积极争取地方党政的重视和支持,加强“集中要约月”活动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密切配合,细化工作措施,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组织本地企业、行业(区域)开展好集中要约行动,共同研究解决“集中要约月”活动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工会组织要加强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发挥指导员作用,积极支持和帮助基层工会组织主动发出要约;各地企业家协会、工商联要引导企业法人代表、经营管理人员增强平等协商意识,主动提出或接受要约,积极开展协商;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能,做好集体协商指导监督、集体合同和专项集体合同审查管理、争议调处和行政执法工作,督促形成完善“工会(企业)主动要约——企业行政(工会)应约——上级工会协同同级企业组织提出整改建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监督检查”的完整工作链。
(三)强化监督检查。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要强化监督检查,对无理拒绝或变相拒绝要约、不按时回应的,上级工会要依法提出整改意见书或约谈其负责人,督促其开展集体协商;对逾期不整改的,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要及时介入,要约方也可直接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直至追究行政或法律责任。对无正当理由拒绝、拖延开展集体协商的,各地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四家)要及时在新闻媒体进行曝光。活动期间,各地各单位务必加强活动资料收集和信息上报工作,至少上报1张活动照片和1篇活动信息。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建设、交通工会要及时填写《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情况统计表》,于3月2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上报市总工会组宣部。
联系人:鲍学智 2133418
电子邮箱:lsszghzxb@126.com
附件:集体协商“集中要约月”活动情况统计表
乐 山 市 总 工 会 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乐山市企业家协会 乐山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7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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