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真开展四川省困难职工
帮扶基金会善款募捐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
根据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七次全体会议精神,为传承工人阶级团结友爱、扶贫济困、互帮互助的优良传统,动员各方力量,汇聚资源,广募善款,大力发展工会职工慈善事业,助力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开展帮扶工作,市总工会决定在全市工会系统开展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善款募集捐赠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募捐主体
善款募捐主体为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该会是由省总工会直属企业四川瑞程达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发起,经省民政厅批准,为帮扶困难职工公益目的而注册成立的地方性公募基金组织,业务主管单位为省总工会。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以“项目化”运作实施慈善帮扶,主要根据全省困难职工群体的困难状况和帮扶范围,研究筛选确定弱势职工群体进行帮扶。目前,基金会建立并不断更新完善项目库,设立了大病帮扶、困难救助、创业扶持、关爱农民工等12大类30个帮扶项目。
二、募捐原则
募捐活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捐赠法》、《基金会管理条例》、《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章程》等规定进行,广泛动员全市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热情参与困难职工帮扶工作,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共同帮扶我市困难职工、困难劳模、困难农民工等困难群体,共促社会和谐稳定。募捐坚持自愿原则,不搞摊派。
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坚持“谁募集谁使用,多募集多使用”的原则,将募集善款优先用于该辖区/系统内的困难职工帮扶项目(或按捐赠单位捐赠意向实施帮扶项目)。各县(市、区)总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可根据本辖区/系统内的具体情况,设计申报困难职工最需要、最现实、最有代表性的帮扶项目。
三、募捐对象
(一)各级工会组织要广泛发动本辖区/系统内的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参与募捐活动,搭建企业回报社会平台,倡议企业履行社会责任,激发职工参与慈善热情,弘扬助人为乐、大爱无垠的工人阶级优秀品格。
(二)各级工会组织要积极参与募捐活动,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等单位,要带头参与捐赠活动,做示范、当榜样。
四、募捐时间和资金接收
(一)募捐时间。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至12月底,分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至6月底,6月30日前汇总捐款,并及时转账;第二阶段至12月底,12月30日前汇总捐款,并及时转账。
(二)接收程序。捐赠善款由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在本辖区/系统内汇总,填写捐赠登记表(附件2),报送市总工会经保女工部。资金汇总后统一转账至市总工会指定账户,市总工会汇总后转账至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账户,由四川省困难职工帮扶基金会开具《四川省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捐赠人/单位可凭票据依照规定享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的政策,按比例减免个人/企业所得税。
五、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此次募捐活动作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的具体行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作好宣传动员,把相关工作落到实处,确保实效。
(二)规范操作。各级工会组织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财经纪律,加强对募捐活动的监督管理,公开、透明、阳光操作,确保资金安全。
(三)营造氛围。各级工会组织要及时发掘和宣传募捐活动涌现出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爱心企业、社会组织和爱心人士热情参与慈善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加强统计。各级工会组织要落实专人负责,认真做好登记造册,于6月30日前将第一阶段捐款汇总转账至市总工会指定账户,捐赠登记表上报市总工会经保女工部。
附件:1.捐款倡议书
2.捐赠登记表
乐山市总工会
2017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