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市属基层工会,市级有关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乐山市委办公室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行“庆‘五一’暨第二届劳模精神感动乐山——向劳模致敬典礼”的通知》(〔2017〕—55)精神,定于2017年4月25日(星期二)下午2:30,在乐山大佛剧院举行“庆‘五一’国际劳动节暨第二届劳模精神感动乐山——向劳模致敬典礼”。现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典礼时间、地点
1.4月25日下午2:00前,参会人员凭入场券入场。
2.4月25日下午2:30,在乐山大佛剧院举行典礼,时长约1小时30分钟。
二、参加人员
1.参加典礼现场录制的29名劳模代表和劳模创新工作室代表(附件1)。
2.受邀观看劳模典礼的劳模代表(附件2)。
3.部分职工代表(附件3)。
4.市级系统及部分市属基层工会主席(附件4)。
三、注意事项
1.会议原则上不请假,请参会人员妥善安排好工作,准时参会。
2.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分管负责人和总工会常务副主席已由市委办通知(〔2017〕—55)参加典礼,请各县(市、区)总工会主动与县(市、区)委办对接。
3.参加典礼现场录制的29名劳模代表(附件1)由所属县(市、区)总工会、单位于4月24日上午9:00前组织到乐山大佛剧院参加彩排。
4.受邀观看劳模典礼的劳模代表由所在单位负责通知、报名,并组织参加。
5.所有参加典礼人员请着制服、职业装或正装,劳模佩戴奖章、绶带。
6.各地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4月21日上午12:00前,将报名回执表(附件5)传真到市总工会办公室。联系人:罗涛,联系电话: 2131730(传真)。
7.请各单位于4月24日下午2:00至6:00到市总工会六楼办公室领取入场券。
8.请参会人员务必于4月25日下午2:00前,凭入场券进入剧场指定位置入座,遵守会场纪律。典礼开始后不得随意走动,不得提前离场。
附件:1.参加典礼现场录制的29名劳模代表和劳模创新工作室代表名单
2.受邀观看劳模典礼的劳模代表名单
3.部分职工代表名单
4.市级系统及部分市属基层工会主席
5.“庆‘五一’暨劳模精神感动乐山——向劳模致敬典礼”报名回执
乐山市总工会
2017年4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