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关于召开学习宣传贯彻省工会十四大精神暨
城镇困难职工解困脱困、非公企业工会组织建设、
供给侧结构改革中职工权益维护
交流座谈会议的补充通知
乐工办发〔2018〕32号
各县(市、区)总工会,乐山高新区工会,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市级系统工会,部分市属基层工会、产业工会和市总联系点工会:
按照《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关于召开学习宣传贯彻四川省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会议的预通知》(乐工办发〔2018〕27号)、《关于报送经验交流座谈会发言材料的通知》(〔2018〕—61)精神,现将召开会议的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地点
2018年9月20日(星期四),上午9:00,在金海棠大酒店5号楼7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二、会议议程
1.学习传达四川省工会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精神;
2.交流发言;
3.市委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田文讲话。
三、参会人员
1.市委副书记、市总工会主席田文同志;
2.各县(市、区)总工会主席(或分管领导)和常务副主席;乐山高新区工会主席,峨眉山景区、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工会主席,市级系统工会主席;
3.部分市属基层工会、省产业工会和市总工会联系点工会主席(或主持工作的副主席);
4.市总工会机关中层以上干部。
四、注意事项
1.会议原则上不请假,不代会,9月20日(星期四)上午8:45前报到。
2.请相关单位认真做好现场交流发言准备(办公室电话通知)。
3.市总工会联系点工会由所在县(市、区)总工会负责组织报名和参会。
4.请各单位于2018年9月19日(星期三)上午10:00前,将参会回执报市总工会办公室。
联系 人:邹于蓝 罗 涛
联系电话:2139245、2131730(传真)
电子邮箱:lsszgh@126.com
附件:1.参会单位名单
2.参会回执
乐山市总工会办公室
2018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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