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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市总工会2019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
来源:乐山市总工会  时间:2019年12月20日  浏览次数:2999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乐山市总工会部门预算单位2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

(二)机构职能

乐山市总工会是全市各级工会的领导机关,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市委、省总工会的部署,结合乐山实际,确定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和任务,领导全市工会工作;

2.贯彻执行省、市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决议和工作目标要求,依照法律和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方针的贯彻落实;

3.围绕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反映职工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制度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指导各级工会加强自身建设和改革,监督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和《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按照市委和省总工会的要求,研究制定工会的各项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

5.协助各区、市、县、自治县党委和市级系统党组(党委)管理各区、市、县、自治县总工会和市级产业工会、工委、市属企业工会的领导班子;监督、检查市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市工会干部的培训和送培工作;

6.协助市政府做好全国劳模、省劳模和市劳模的推荐、评选工作;协助全国总工会、省总工会做好在我市的全国劳模、“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省劳模的管理工作;负责市劳模的管理工作;

7.负责全市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兴办职工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按照市委和省总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国际工运的研究和工会国际联系交往工作;

9.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人员概况

乐山市总工会(含下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总编制 30个,其中:行政编制18个,参工编制9个,工勤编制3个。2018年底在职人员总数27人,其中:公务员(参公人员)25人,工勤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8年市总工会财政拨款收入593.0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8年市总工会相应安排财政支出决算557.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4.16万元,项目支出283.75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严格按照市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按时完成预决算编制工作。2018年部门预决算编制、绩效目标填报、专项预算提前细化及年末结余结转都是严格按照市财政局的要求认真完成。

(二)结果应用情况

严格遵守市财政局经费来源和分配、管理、使用原则。一是规范账户管理。无公款私存、私设小金库和账外账。二是严格遵守支出审批制度。按照“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合理安排经费。三是严格遵守财务内审和监督制度,建立了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我单位认真履行本职工作,全面按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开展自评工作,对评价结果及时总结上报。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我会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情况相符。

(二)存在问题

工会推行帮扶工作项目化管理的目的是为了全面掌握困难职工情况,在集体研究资金分配方案时,要求提供项目监督与量化评估依据,提高帮扶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但在执行过程中,部分单位对项目化管理重视不够,所提出的项目申报书质量不高。内容、程序、质量参差不齐,盲目求多、盲目求全、盲目求高等问题依然存在,其次,一些单位未参加工会业务培训,申报项目不够积极。

(三)改进建议

为用实用好市政府送温暖资金,切实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困难职工手中,下一步市总工会将做好以下两方面工作:一是加强帮扶工作项目化管理。涉及市政府帮扶专项资金的使用,严格按照工会项目化管理原则和要求,积极引导各单位完善项目申报方案。二是继续抓好困难职工档案管理。按照上级要求,每年对各级工会档案集中进行清理更新,凡帮扶后脱困的困难职工档案及时注销。强化各级工会责任意识,加强档案管理指导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并动态化管理困难职工档案,做好信息录入,最大限度地发挥财政帮扶资金的作用。

 

 

 

                                 乐山市总工会

                                2019年11月5日